绛县【警情“日清月结”】侦破小案系列之四

2024年04月25日  |  来源:人民视点

   人民视点 山西讯 ( 陈学萍 通讯员:樊军,李晶)

 2024年,绛县公安局党委全面落实市局党委“1369”工作思路,深入践行副市长、市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刘春安关于“日清月结”的工作理念,立足工作实际,理清工作思路,全面出台了《绛县公安局有效警情“日清月结”盯办机制》,紧盯每一起警情,日督查、周通报、全程跟进督办,强力推进落实,切实避免了有警不接、接警不处、有案不立、压案不查等问题,真正把矛盾不上交、平安不出事、服务不缺位的新时代“枫桥经验”精神实质落到实处。

 在案件办理中,紧盯民生小案,坚持以打开路、以打护稳、以打保安,采取雷霆手段,发起凌厉攻势,更快破大案、更多破小案,坚定守护人民群众财产安全。

刑警二中队

快破一起入室盗窃案

 3月14日,绛县公安局110指挥中心接到么里镇居民胡某某报警称,家中五万余元现金被盗,请求出警。指挥中心严格遵循警情“日清月结”盯办机制,同步指令么里派出所、刑警二中队处警,么里派出所快速反应,第一时间保护现场,会同刑警二中队民警对现场展开勘察、调查。 百姓挣钱不易,受害人又因家中喜事操忙没能及时存入银行,加之距上次看见被盗钱财时间跨度较大,发现被盗内心十分焦虑。侦查民警克服困难,立下决心,一定要帮其找到被盗钱物。刑警大队每日警情分析会上,针对此案集思广益,研究制定侦破思路,确定从受害人人际关系网入手,侦查民警放弃休息日,接连走访调查、分析研判,寻找关键线索,经过40多个小时的努力,成功锁定犯罪嫌疑人刘某某,然而在实施抓捕中发现,刘某某在盗窃其钱财后逃往了云南省,民警不言放弃,一定要让嫌疑人到案,案件办结销号。3月20日,民警远赴云南,在云南省西双版纳将犯罪嫌疑人刘某某成功抓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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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查:犯罪嫌疑人刘某某(男,汉族,37岁,卫庄镇人)在案发当日,驾驶一辆摩托车从卫庄镇前往么里镇,路过受害人胡某某家中时,发现家中无人,随即产生盗窃想法,在观察四下无人后,便翻窗进入胡某某家中,将五万余元现金盗走,分多次将赃款转移至其名下银行账户后潜逃。 

目前,犯罪嫌疑人刘某某已被绛县公安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莫伸手,伸手必被抓。绛县公安严格落实局党委出台的《有效警情“日清月结”盯办工作机制》,规范警情流转,彻查每一起案件,直至警情、案件办结销号,切实维护辖区社会治安持续稳定。


(责编:徐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