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焦作:能动司法 为企业挽损850万元

2023年11月27日  |  来源:人民视点

人民视点河南讯(董小平 通讯员 时俊亚  张小涛)近日,河南省焦作市中站区人民法院成功调解了两起涉企买卖合同纠纷案,在依法保障企业合法权益的前提下,努力找到诉讼双方的共同关切,高效解决纠纷,以法治力量助推营商环境持续优化。

一桩买卖 两起诉讼 针锋相对

河南某公司与常州某公司于2021年签订买卖合同两份,合同一约定河南某公司从常州某公司处采购5千吨石墨负极材料生产线,合同价为908万。合同二约定河南某公司从常州某公司处采购2万吨石墨负极材料生产线,合同价为2769万。在合同履约过程中,双方对合同二进行了升级,产生了增补项,价值分别为79万和231.89万。

一边是常州某公司在质保期届满后,以河南某公司尚欠货款及质保金未付为由,诉至法院,要求支付货款及质保金共计2379.79万元。

而另一边,在应诉过程中,河南某公司提出反诉,称常州某公司所供设备达不到合同约定的产能,导致合同目的无法实现,遂要求解除双方签订的合同二及增补项,并要求该公司返还已支付的货款、承担违约责任及给公司造成的损失等共计2019.48万元,自行拆除并拉走合同二的全部标的物。

财产保全 司法鉴定  据理力争

为保障合法权益,常州某公司在起诉时,向法院提交了财产保全申请。法院审查后依法冻结了河南某公司相应账户款项。

考虑到如果本案不能妥善解决,一方面常州某公司账款不能及时回流会影响经营,同时,河南某公司账户长期被保全,生产线被关停,亦会导致资金流动受阻、产能受损而不利于经营,在这种情况下,快速结案对双方才是最好的结果,而要兼顾效率与公平,最好的办法就是能组织双方进行调解。

承办法官认真梳理案情,全面听取双方意见,仔细审查双方提交的证据材料,了解双方争议焦点,不遗余力的组织双方进行调解。经初步调解后,双方企业对合同达成了部分共识,但对产能及损失存在较大分歧。随后河南某公司提出对常州公司所供设备的生产能力进行鉴定。

用心调解 纾困解难 两案双结

鉴定程序启动后,承办法官深知,调解能给双方企业降低金钱、时间上的成本,因此并未放弃给双方企业继续做调解工作。

因一方企业在外地,承办法官做的最多的就是电话沟通,从一切有利于企业发展的角度出发,仔细与双方企业分析利弊。经过承办法官的多次释法明理,讲解该案调解的优势所在。最终,双方听取了法官的建议,决定终止鉴定程序,协商解决双方之间的争议。经调查质证,常州公司认可其设计并安装的物料输送管道产能不达标,在经过更换该输送系统的风机后,经试验仍达不到输送指标,产能达不到合同要求,所以提出在货款上让步200万,但与河南某公司预期相差较大。

为节约企业诉讼成本、帮助企业平稳经营,承办法官再次组织双方面对面进行了深入调解,调解工作从下午2:30一直持续到晚上11点。承办法官始终保持精力高度集中,针对双方的主张,细致地核对每项条款,努力寻找双方利益契合点;随后前往河南某公司生产线实地走访,现场查看;通过辨法析理、分析利弊,明确双方责任和义务,给出专业的参考意见;从情理与法理多角度为双方企业算好“法律账”“经济账”和“名誉账”,引导双方换位思考,逐步缩小分歧。最终,双方企业也被连日来承办法官真心实意为企业着想的不懈努力所感动,双方就合同款及产能损失等主要争议达成一致意见,河南某公司支付常州某公司货款、投标保证金等总计1529.79万元;此次合同纠纷全部了结,双方合同义务全部终止,常州某公司无需履行后续合同义务;双方自愿放弃其他诉讼请求。随即,常州公司申请解除对河南某公司的财产保全。双方纠纷得以圆满解决。

该案的成功调解,既保护了异地企业的合法权益,也为辖区企业挽回损失850万元,是焦作中站区法院积极优化营商环境的一个缩影。下一步,焦作中站区法院将继续立足司法审判职能,在涉企案件办理中秉承调解优先原则,强化司法能动性,灵活定分止争,不断提升司法服务能力和水平,为助推法治优化营商环境贡献司法力量。

(责编:周琳)